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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死亡!湖北十堰燃气大爆炸,是天灾还是人祸?湖北十堰燃气爆炸造成25人死亡,确实让人痛心。事故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认为既不是天灾也不是人祸,首先应该排除是天灾,人祸必须是人为的破坏而造成,所以我说也不是人祸。
我认为是天燃气供应方没有检测到事故隐患所致。为什么这么说呢?燃气爆炸需要的条件是燃气泄漏达到一定的浓度遇明火而发生爆炸。这显然是没有检测到燃气泄露所致。
目前的检测手段都是现场检测,我们小区每隔一段时间燃气供应公司的人员就会上门检查管道是否安全,阀门是否正常,并安装了报警器,外泄燃气达到一定的浓度就会自动报警。一旦发生泄露就要开窗通风降低浓度,并关好总阀,待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做饭的时候一定要开窗户和外界保持空气流通,以保证使用安全。我认为应该进一步研发更加科学的检测方法,在燃气管道泄露的初期就能发现,一旦泄露,立刻检修。目前,我们也不要盲目猜测,静待调查结果出来。
燃气爆炸毫无疑问的是人祸所致,首先燃气爆炸要有前提,燃气管道是低压管道,自己不会爆炸,爆炸是因为燃气泄漏,并存留在相对封闭空间,达到一定密度,再加上明火,想要燃气爆炸这些条件缺一不可,这些条件也是燃气公司人员日常检查内容,如果市场检查到位,同时使用人员不违规使用,违规操作,都不可能爆炸,最终检查结果看看是哪方缺位造成的吧
桂林一非法燃气配送点发生爆燃,这是什么情况?据了解桂林六合路煤气配送点发生爆炸,是店主私自改装液化气罐造成泄露引起的,店主是租在六合路一间房子专做配送液化气生意,在哪里已经经营8年了,为了贪图小利,就利用改装液化气罐偷气,在偷气过程中还一边吸烟,根本没把安全当回事,可能以前每次都这样干也没发生什么吧,才使他越来越胆大妄为造成这么严重后果。
液化气罐是个压力容器,必须到期限就要定期更换,它的使用期是15年,如果钢瓶出现锈蚀穿孔, 裂纹,丧失耐压强度,一定不要再用,因为这种情况只稍高温,挤压或碰撞就会发生爆炸。
搬动煤气罐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不要用力跟地面碰撞,煤气罐摆放一定要直立,切记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会容易泄露很危险,用完一定记得关阀门。
1月17日18时许,在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花园村一居民自建房,发生液化气罐起火爆燃事件,一名男子身体被大面积烧伤。
而该居民楼一楼存放有160多个液化气罐,幸好没有发生爆炸,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大家人生安全,对于那些无证的非法配送站,应该发现一个举报一个。执法部门应该及时取缔这些安全隐患,并进行全市排查。
十堰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件已致12人死亡,37人重伤?我国对物业管理这方面缺失太大了。物业公司以及业委会,现在就是个敛财工具,根本没有做到管理和监督作用。
其实老旧住宅物业费远低于新住宅,本身就是不合逻辑的。像事故地这种老旧社区,只怕早就没有了物业管理和服务。
而且国内就算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负责,权利也远没有HOA那么大。燃气乱接乱用的情况太多了。
这场事故中这种纯门面房爆炸真还算好的,只是场景特殊人流量较大,如果老旧住宅区的底层住宅改商用,爆炸造成的损失会更大。
但是这也是无解的,就像我开头说的。国内已经形成了这种固态思维。你买个高楼龄老校区,收你5块物业费,而新小区收2块,谁都接受不了。
再就是,中小城市以及一些老旧片区,管网改造翻新成本太高,根本没有能力去动了。而且很多片区都是后改天然气,并不像新城区各种管网规划合理。很多地区天然气管网存在都在十年以上,真要能维护到万无一失,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总之,这种事现在发生了,未来也很难保证不再发生了。唯一能说的就只能是,去大城市,买好小区。
作为燃气公司的员工,我说说我的想法。
首先,天然气的爆炸极限范围在5%~15%,空气中的燃气浓度在这个范围内的,遇明火会立即爆炸,超过这个范围只会发生燃烧。
所以从现场来看应该是地下燃气管道泄露并积聚到地下的密闭空间,接着遇明火导致爆炸。
我猜可能是燃气管发生泄露,因为某些原因(施工的时候没有保持好安全间距、不按图施工等),流窜到雨水管污水管(这两种管存在较大的密闭空间,符合爆炸条件)充盈整条街道,有人丢个烟头到井里立马发生爆炸。
如果猜想成立的话,那燃气公司的责任是非常大的,因为从管道的施工,验收,交付运行上的管理,都是燃气公司在全程把控,甲方项目负责人是难辞其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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